在蘇童看來人是一種群居動物,受周圍和環境的影響很大,政斧身為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需要做的是制定出相關的法律和政策,然后堅定不移的執行下去,讓新來的人被這里的環境同化。
蘇童在另一個時空里曾經看到了這么一個故事,那就是在原來的時空中,在曰本人占領的大城市里,人們平時的秩序反而要比要比國統區要好的多。比如在乘坐公交車時,人們都是老老實實的按照先來后到的順序排隊上車,基本上沒有胡亂插隊的現象,因為拿著木棒的軍警就在旁邊來回巡邏,一旦看到插隊的現象大棒子就會毫不留情打過去,這樣就震懾了很多人。但是自曰本人投降后,沒了軍警的監督人們的秩序頓時又開始亂了起來,亦如后世的公交車一樣向來都是年輕力壯者先上,擠個公交車就如同打了一場仗一般累人,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
華夏幾千年來的歷史奉行的就是一個人治的社會,人情大于法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出了什么事情人們第一個念頭想到的就是要找關系、托人情,卻很少有人想到翻看法律法規看看自己是不是站住了道理,這一點在另一個時空里在蘇童過來前也沒有太多的改變,蘇童現在要做的就是要扭轉人們這一觀念,要把法制的觀念植入人們的心里。他要在在人民的心中豎起一個法律法規至上的觀念,在蘇童看來法律其實就是一個框架,一個規則一種所有人都要遵守的東西,所有人都要遵守這個框架和規則。
若果你能找到這個框架和規則的漏洞并從中獲得利益,那么恭喜你,沒有人會因為你做的事情來找你麻煩,政斧和警察不會因此而對付你。他們要做的就是把這個框架和規則規定得更加詳細更加牢固,當你下次想要鉆這個漏洞時會發現漏洞已經被堵死了。
因此,察哈爾政斧公務員的工資高、福利好那是出了名的,只要你加入了察哈爾公務員的隊伍,你的收入絕對要比一般的人要高出一大截,成為人人羨慕的高薪階層。但是公務員一旦違反了法律法規后所受到的懲處也是格外的嚴厲,稍微嚴重的就會被開除出公務員的隊伍,觸犯了刑法的更會被因此而判刑。
為了監督和體現法律的公正姓,蘇童特地向西方國家引進一樣東西,那就是陪審團制度。
陪審團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數的有選舉權的公民參與決定嫌犯是否起訴、是否有罪的制度。察哈爾法律規定,每個成年察哈爾公民都有擔任陪審員的義務。但是不滿二十一歲、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曉華語及聽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沒有資格充當陪審員。
這個制度自從被蘇童提出來后,最開始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對。反對者認為:陪審員隨機抽樣,來的人五花八門,各行各業的人都有,有業無業不論,知識文化不論,為什么偏偏要找一幫“外行”來做“法官之上的法官”呢
對此蘇童的解釋就是,他從來不認為陪審團制度是一個完美的制度,只是目前找不到一個比它更好的制度罷了。而且陪審員也是最不受任何人艸縱控制的人群。他們讀力于政斧之外,讀力于司法系統之外,讀力于任何政治勢力之外。他們的判斷,就是一般民眾放在法律對陪審團的規定之下都會做出的判斷。他們召之即來揮之即去,法庭為他們保密,使他們沒有心理負擔。他們只要自己不想出頭露面,可以永遠不被周圍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
因此來到察哈爾統治區的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學習察哈爾的法律法規,要清楚自己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又不能做,否則你會在連自己做錯了什么事情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被請到警察局里喝茶。
任何事物都一樣,肯定是有人贊同就有人反對,有人稱察哈爾披著明煮的外衣,實行的卻是軍國主義的制度,對人們實行殘酷的統治,也有人稱察哈爾實行的辦法才是救國強國的好辦法,只有嚴格的紀律和法規才是迅速提升國家實力,讓老百姓和國家都能受益的好辦法。
但是不管外界的褒貶如何,蘇童還是堅定不移的進行著他的探索。蘇童從來都不認為自己會成為一個優秀的政治家,也不是一個優秀的法律工作者,他只是在小心翼翼的進行著他的試驗,他要把自己心目中的理想藍圖勾畫出來。
在蘇童的努力和金手指的幫助下,再加上察哈爾近幾年穩定的社會環境,以察哈爾為中心的西北組建成為全國的金融和輕重工業中心。蘇童深知,月球基地只是一根拐杖,現在的察哈爾還離不開它,但是等到什么時候察哈爾能扔開這根拐杖自己讀力行走甚至是奔跑才算是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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